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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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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也不難理解,印度 LGBTQ 社群對最高法院有更高的期望,希望他們做出更大膽的裁決,在擺脫刑法 377 條的英國殖民枷鎖後,在同志人權上做出印度作為現代國家的突破。 此次訴願結果雖不盡人意,然而細看裁決內容卻不完全令人絕望。 此次共有5名印度最高法院法官合議,最終結果是 2 票贊成、3 transexual porn sex videos 票反對,並非全數反對。 此外,印度政府在聽證會上主張婚姻僅存在於生理男性與生理女性之間,宣稱要求同婚權利的只是少數城市菁英,不具全民代表性,這項主張在裁決內容中也遭到駁斥。 印度最高法院除了要求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保障同性伴侶社會與法律福利外,也強調從很久之前大家就知道「同志是自然的」,這與城市或菁英一點關係也沒有。 雖然最高法院最新的裁決令人失望,印度的人權律師、LGBTQ 組織與社群卻未因此絕望,期許印度可以在這些力量的推動之下,成為繼臺灣和尼泊爾之後,亞洲第三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 同性關係在1997年開始不再屬於違法,但是直到2001年之前,它仍然被認為是一種精神病,而同性婚姻至今仍然未被允許。 在台灣,最高法院在2017年中裁定同性伴侶有結婚的權利,要求政府在兩年內修改當前法律。 由此可知,印度同婚遠比同志除罪化來得更複雜,當然也預期會更加困難。
印度最高法院主張婚姻法的修改應交由國會立法決定,也被視為是在踢皮球,不願正面承擔應有責任,令人失望。 反觀印度鄰國尼泊爾,今年 6 月和 7 月分別在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的命令下,允許該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承認同性婚姻的同時也賦予和異性婚姻同等的權利。 而臺灣也是因為 2017 年的大法官釋憲,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才正式邁開同婚的步伐。
推動性別平權,讓相愛的人都可以自由結婚,不可能是在所有人都願意接納時才通過,社會進步的步伐需要具有願景、遠見和勇氣的人領頭前行,臺灣也是歷經這樣的過程才爭取到今日的權利。 印度勢必也是如此,需要勇於承擔的執政者與掌權者帶領著國家與人民往正確的方向前行。 遊行過程中,我製作了一部影片請參與遊行的人一起為臺灣加油。 有趣的是,有不少印度人跟我說:「我們已經除罪化了,臺灣要繼續加油!」我趕忙和他們解釋,臺灣同志從來就沒有入罪,我們在爭取的是婚姻,某種程度上來說走得更前面。 沒想到時隔 5 年,臺灣已擁有了同婚專法,也允許外國人與港澳人士來台登記結婚、同志家庭共同收養子女時,印度同志所盼望的婚姻平權仍無法得。 2018 年 9 月 6 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刑法第 377 條違憲,正式宣告印度同志除罪化。 刑法 377 條是英國殖民時期頒布的法令,明文規定「無論是誰以違反自然的方式與男人、女人或動物肉體性交」最高將會面對最高 10 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 從 1990 年代開始,印度就有團體開始呼籲廢除刑法 377 條,在 2018 年才終於推翻這條在印度壓迫同志人權長達 157 年的法律。
婚姻在印度的複雜度也非常高,跨宗教、跨種姓乃至跨南北省邦的婚姻,都會遭到諸多阻礙。 有研究指出,印度只有 2.1% 的跨宗教婚姻,也只有 10% 是跨種姓婚姻,其中以經濟能力較佳、教育程度較高且居住在城市的佔比明顯較高。 也因為印度家族連結緊密,主要還是三代甚至四代同堂的傳統大家族制度,婚姻的影響程度甚巨,這也讓印度社會要形成對同性婚姻的共識,變得相對困難且複雜。 印度耗費了數十年的努力才迎來同志除罪化,過程中更歷經反覆,一度通過廢除憲法 377 條卻又被宗教團體上訴推翻,足見其困難程度。 隨著時代浪潮的推進,同婚通過的速度或許不會像除罪化一樣漫長,但中間可能歷經的坎坷與荊棘是可以預期的。 在全球范围内,同性恋者的生活与挑战因地域、文化和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2014年4月,最高法院承認海吉拉等跨性別群體,是第三性別,並要求政府給予平等的法律地位和保障[14]。 這個國家在2007年實行同性戀合法化,但是在2015年8月,同性戀平權人士仍然走上首都加德滿都的街頭,要求將他們的權利寫入憲法。 同志平權運動人士稱,在巴基斯坦這樣一個保守社會公開同性戀身份是安全的。 不過,該國最大的城市卡拉奇卻被認為是「同性戀男人的天堂」。 2014年4月,最高法院承认海吉拉等跨性別群體,是第三性别,並要求政府給予平等的法律地位和保障[14]。 印度這個擁有 14 億人口的南亞大國,一直是個既先進又落後的國家,在同志人權上亦是如此。 受到英國殖民影響,深受刑法 377 條遺毒迫害的國家甚多,包括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孟加拉、汶萊、緬甸等等,新加坡一直到2022 年也才終於為同志除罪,印度卻早在 2018 年就達成了這個歷史性的里程碑。 還記得 2018 年 11 月 25 日,我在新德里參加印度同志除罪化後的第一場同志大遊行,當天的心情非常複雜,因為我同時在快樂慶祝也同時在悲傷失落。
這令印度成為南亞第二個國家,脫離這條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法律。 虽然2018年印度最高法院推翻了之前的禁令,承认同性恋关系合法,但相关法律条文仍存在模糊地带,无法有效保障LGBTQ+群体的权益。 2018年9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判決,推翻一殖民時期確立,已實施了近157年的同性性行為禁令,即「377條」。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人群曾在印度面臨著非LGBT居民沒有經歷過的法律和社會困難。 在這個國家的刑法當中第365款及365款A規定,同性戀以及雙方自願的同性關係均屬違法,最高刑罰可達10年監禁。 與殖民地時代的法律(以及現行的巴基斯坦刑法第377條)一樣,同性關係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印度同性性行為合法化的新聞在中國新浪微博上一度成為熱話,大多數用戶對印度的這一決定表示歡迎,同時指出,中國比印度早20年就已修改了相似的法律。 雖然沒有法律地位,但是同性戀在緬甸已經變得比過去更開放。 今年二月,一場LGBT節日「&Proud」在緬甸舉辦。 在7月,緬甸的第一家LGBT主題商店「My Place」在仰光開張,除了售賣咖啡和做餐廳之外,還銷售主題形式的配飾。 2018年9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判决,推翻一殖民时期确立,已实施了近157年的同性性行为禁令,即"377条"。 2018年9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废除了普遍认为是对同性恋者不友善的"377条"。